产地上海
可售地**
品牌SUNGO
型号SUNGO BV
包装纸质
根据欧洲法规的要求,制造商应起草符合性声明,对于加贴CE标志上市的产品的符合性负有责任。因此,制造商在产品进入欧洲市场前,需要评估并选定适用的指令和符合性路径,确保产品符合法规要求,然后加贴CE标志。
MDR提出了新的概念和器械的定义
MDR中增加了很多新的概念,从MDD中的14个概念,增加到现在的71个,如增加了一些试验方面和上市后方面的概念,如 “recall ,withdraw ,serious incident, clinical consent, clinical benefit”.详情请见Article2
五、器械的分类变化
从MDD到MDR,器械仍分为类:I类、IIa类、IIb类、III类。
MDD中与分类相关是93/42/EEC中的 Annex IX 和相应的指南MEDDEV 2. 4/1 Rev. 9;新的MDR中Article51和Annex VIII 详细阐述了产品的分类信息。主要变化是由MDD的“18条”,改为MDR的“22条”。
器械类型 MDD MDR
NON-INVASIVE DEVICES
Rule 1- Rule 4
Rule 1-Rule 4
INVASIVE DEVICES
Rule 5-Rule 8
Rule 5-Rule 8
ACTIVE DEVICES
Rule 9-Rule 12
Rule 9-Rule 13
SPECIAL RULES
Rule 13-Rule 18
Rule 14-Rule 22
Rule1-Rule 4: NON-INVASIVE DEVICES非侵入性器械
Rule3: 增加了用于体外直接从人体或人类胚胎取外使用的人体细胞、组织、气管,然后再植入或注入体内,此类器械为III类。
Rule 5-Rule 8:INVASIVE DEVICES侵入性器械
Rule 8:在原来的基础上添加了:有源植入器械或其相关附件,植入物或心脏修补网状织物,完整或部分关节置换物,直接与脊柱接触的椎间盘置换植入物为III类。
Rule 9-Rule 13:ACTIVE DEVICES有源器械
Rule9: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针对目的释放电离辐射的有源器械”以及“用于控制、监测或直接影响有源植入式器械”,这两大类器械均为II b类。
Rule11:新添加,提出用于提供诊断或目的决策信息和监测生理过程的软件,均为II a类;其他软件类为I类。
Rule 14-Rule 22:SPECIAL RULES规则
Rule14:进一步完善了“自人体血液或血浆的产品”分类的要求。
Rule 18:进一步完善“利用非活性或处理为非活性的人体或动物源组织或细胞或其他物制成的器械”的分类要求。
Rule19:添加对纳米材料器械的分类要求。
Rule20:添加了通过吸入方式,与身体孔口相关的侵入器械的分类。
Rule 21:添加了引入人体可吸收物质到人体的器械。
Rule22: 添加了具有集成或合并诊断功能的有源器械的分类。
此外还了MDD中对的单分类。
六、器械的通用和性能要求
由MDD中Annex 1 ESSENTIAL REQUIREMENTS 进一步完善为“ANNEX I GENERAL SAFETY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从原来的13个条款增加到现在的23个,同时MDD中 Article 13: Information supplied by the manufacturer 在MDR中作为一个单的 “CHAPTER III REQUIREMENTS REGARDING THE INFORMATION SUPPLIED WITH THE DEVICE”。细化了多条性能要求,强调将风险分析和管理贯穿于设计和生产、销售、上市后等整个产品周期中。
七、技术文件的要求
MDR中添加了对技术文件内容的要求;且明确指出上市后计划和性更新报告(PSUR)都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并要求依据上市后体系收集的资料对技术文件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新。
关于MDR涵盖产品范围和分类规则:器械的分类继续以前的类别,根据风险等级分为四类:I,II a,II b,III。但是,分类规则从18增加到22.具体分类规则的条件和变化如下:关于经济运营商的义务:该法规在章*2条的定义中提出了“经济运营者”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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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欧盟:MDR CE认证/IVDRCE认证,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注册,欧盟自由销售证书
2:出口英国:英国代表,英国MHRA注册,UKCA认证,英国自由销售证书
3:出口美国:美国FDA注册,FDA510K,QSR820体系
4:中国:国内的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
5:出口加拿大:加拿大的MDEL注册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咨询和认证
如何选择EAR
EAR并非特定授予的资质或认可,没有第三方评价资质可以参考。任何一个能够履行欧盟法规特定职责的欧盟成员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都能够成为EAR。但EAR不仅仅是提供了一个欧洲境内的注册地和响应代表,合格的EAR还应当:
1)具有的法规和法律能力,帮助企业咨询、了解并响应欧盟法规;
2)合法的帮助制造商在欧盟境内注册相应设备和器械;
3)有充足的技术能力验证并评审企业技术文件,实施内部评审,降低质量风险;
4)具有一个良好的公共关系纽带,有丰富的经验帮助制造商与欧盟有关部门沟通并解决问题;
5)跟进法规更新,了解熟悉MDR,清晰识别EAR职责,有能力确保制造商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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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制造商自己的进口商或贸易律师等都可以是EAR的选择之一。为了更好地符合欧盟要求以及减少风险,也可选择的EAR代理机构。充分考察EAR的沟通能力、响应时效、信息准确性、规模和、行业口碑等,是选择合格EAR的重要依据。
SUNGO SUNGO Europe B.V.作为欧盟代表是被荷兰国家局局认可的。可以帮企业到欧盟主管注册,以免进入海关时出问题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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