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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专业办理医疗产品出口欧盟、美国、中东南美等国家的各种认:
TUV莱茵,TUV南德,***等CE认,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自由销售书,ISO13485:二016,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审核、美国FDA注册(含FDA510K申请), FDA QSR820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QSR820体系辅导/OTC验厂辅导及整改,英国BRC认咨询,BSCI验厂辅导;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防护服type5/6 (PPE认咨询(89/686/EC个人防护指令辅导)。
CE临床评价报告
CE新版本临床评价报告怎么做?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南MEDDEV 2.7.1*四版已于2016年6月出炉。
在各主管当局对公告机构的联合审查愈发严格的大背景下,此次MEDDEV 2.7.1的修订应运而生,使得公告机构对临床评价审核的严格程度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正因为这些要求之前没有写进法规,公告机构便忽略了对这些隐形要求的评审/审查,这也推动了这次MEDDEV 2.7.1的修订。
实际上,这次MEDDEV 2.7.1的修订应该说是一次全新的改写,包含了许多新的附录和指南。新版的MEDDEV 2.7.1更具指导意义,在对比器械的据使用方面,新版的MEDDEV 2.7.1也更加规范。在5月底的新医疗器械法规(MDR)的讨论会上所达成的共识方面,新版的MEDDEV 2.7.1并没有体现即将出现在新医疗器械法规中的变化的要求。一旦新医疗器械法规终发布,医疗器械*组(MDEG)的临床工作组便会考虑进一步修订MEDDEV 2.7.1来满足新的法规要求。
此次的全新改写带来了诸多变化,其中的一些变化对制造商具有重大影响。
CE*4版临床评价报告背景
MED 2_7_1 Rev 4的发布对临床评估报告提出了新的要求,所有打算申请CE认或者已经取得CE认需要继续维持书有效的所有企业,都需要按照新版指南更新临床评估报告。
新版指南的变化
相对于之前的临床报告,*四版的临床报告主要变化体系在:
1.临床报告更新的频率
2.报告编写人和评价人的资质
3.评估报告需要有明确的可测量目标
4.确定技术发展水平
5.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比对器械
7.比对器械的数据获得
8.什么时候需要临床试验
9.售后监督和售后临床跟踪
10.风险/收益。
CE新版临床评价报告
为加强对临床评价的评审,“目标用户的可用性”现已明确列入MEDDEV 2.7.1*四版,成为评价者需要考虑的因素。该变化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需要有更多有关性能测试和数据的评判性评价来支持可用性。
另外,“贯穿整个器械生命周期的临床评价”成为了MEDDEV 2.7.1*四版的一个关键主题。在开发阶段,器械的研发由临床评价和风险管理指导。临床评价可能会用来定义有关器械临床*性和性能的需求,以及评估存在的数据和数据中的任何差异(这些数据和差异可能需要通过临床研究获得)。对于**CE认申请,需求递交临床评价报告(CER)来明有“充分的临床据”(MEDDEV 2.7.1*四版中的新定义)明器械符合涵盖临床性能和临床*性的基本要求,以及识别需要通过上市后监督(PMS)来解决的任何问题。在上市后阶段,需要对上市后监督数据持续评审来不断确认器械的风险/受益情况、临床*性和性能。这些数据需要及时输入临床评价过程。
新版 MEDDEV 2.7.1 还对临床评价报告的更新频率进行了规定。制造商必须基于器械的 “重大风险” 以及 “成熟程度” (这两个新概念在新版 MEDDEV 2.7.1 中有描述) 明确临床评价报告的更新频率并说明理由。MEDDEV 2.7.1*四版规定, 若器械存在重大风险或不太成熟,其临床评价报告必须至少每年更新一次;若器械不存在重大风险且比较成熟,必须每2到5年更新一次。制造商必须为其规定的更新频率说明理由并在书到期换时配合公告机构进行更新。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直接导致企业改变之前的方法来对上市后监督和临床数据进行持续不断的评估。与此同时,随着持续改进的元素纳入到法规科学之中,预计需要大量增加资源。
在MEDDEV 2.7.1*四版中,对临床数据评价者的资质有了更严格的要求。除了*三版中的相关规定外,*四版还规定评价者应具备临床研究设计和生物统计的相关知识、熟知相关法规要求且有医学写作的相关经验。此外,评价者还必须拥有高等学位以及5年有案可查的专业经验,或者,若给定的任务不需要高等学位,则要求评价者拥有10年有案可查的专业经验。如果制造商能够用文件明与上述规定的偏离是合理的,MEDDEV 2.7.1*四版也有相关的例外条款。
我公司临床报告业务优势
按照*四版临床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于临床评估报告的撰写人资格有相应的要求。SUNGO组建了临床评估业务*技术小组,包括医学博士,国际**认机构评审人员,世界**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经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目前SUNGO已经交付了近百种产品的临床评估报告,其中包括外科手术导航系统,骨科植入产品等较高风险和复杂程度的产品。
我司将基于目前申请企业的现状,依据MEDDEV 2.7.1 Rev 4的相关要求,编制能够符合发机构发公司的全英文临床评估报告。
对MEDDEV2.7.1 Rev 4,我司可以协助您:
1、协助建立临床评价程序;
2、建立临床评价方案;
3、寻找等同产品,进行等同分析;
4、搜索文献及其他临床数据;
5、临床数据分析;
6、完成临床评价报告;
7、全英文临床评估报告;
8、认机构审核通过
我司将基于目前申请企业的现状,依据MEDDEV 2.7.1 Rev 4的相关要求,编制能够符合发机构发公司的全英文临床评估报告。
我公司专业办理医疗产品出口欧盟、美国、中东南美等国家的各种认:
TUV莱茵,TUV南德,***等CE认,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自由销售书,ISO13485:二016,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审核、美国FDA注册(含FDA510K申请), FDA QSR820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QSR820体系辅导/OTC验厂辅导及整改,英国BRC认咨询,BSCI验厂辅导;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防护服type5/6 (PPE认咨询(89/686/EC个人防护指令辅导)。
CE*四版临床评价,随着MEDDEV 2.7.1*四版的出台且没有新旧版本的过渡期,符合制造商大利益的做法便是从现在开始与公告机构讨论如何开始实施这些新要求并从现在开始执行差距评估和资源需求评估。CE*四版临床评价,差距评估已迫在眉睫,因为制造商需要尽快为额外的临床数据进行预算。因此,如果临床试验需要在2019年启动的话,则需要将评估成本记入明年的预算计划内。
CE*四版临床评价,关于MEDDEV2.7.1 Rev 4,我司可以协助您:
1、协助建立临床评价程序;
2、建立临床评价方案
3、寻找等同产品,进行等同分析;
4、搜索文献及其他临床数据;
5、临床数据分析;
6、完成临床评价报告。
CE*四版临床评价,我司可办CE技术文件的整改,CE技术文件的编订,风险管理报告的编写,依据MEDDEV2.7.1Rev4编写的临床评估报告,欧盟代表服务,自由销售certificateCFS,美国FDA注册,FDA验厂辅导等。CE*四版临床评价,报告编写人和评价人的资质 按照新版临床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于临床报告的编写人提出了资质要求。包括需要有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学位以及至少五年的专业经历,或者十年的专业工作经历,如果学位不够的话。如果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对其资质进行判定和说明。
CE*四版临床评价,临床报告更新的频率 按照新版临床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于高风险或者新设备,应每年更新;对于低风险的设备,每2-5年更新。CE*四版临床评价,对于如何确定更新的额频率需要有定义。对于任何风险类别的器械,如果从PMS收集到的信息影响到评价或者结论,CER需要进行更新。
*四段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在临床评价过程中,采用的相关临床数据必须来源于符合医疗器械指令MDD/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AIMDD要求的医疗器械,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如果选择非CE认器械(如:获得美国510K或PMA的器械)作为实质等同器械(对比器械),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那么制造商必须就器械批准上市的国家/地区和欧盟之间在患者人群或临床实践上的任何差异作出合理解释。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
MEDDEV 2.7.1*四版的附录2就何时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提供了指南。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当然,根据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附录X的1.1a章节,可植入器械和III类器械必须进行临床试验(除非有其它正当理由)。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MEDDEV 2.7.1*四版还规定了以下情形也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器械运用了新技术或现有技术的临床新用途;现有的临床数据存在任何差距不足以明器械(包括I类、IIa类和IIb类器械)使用的受益、风险、要求或*满足适用的基本要求。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很明显,以上规定使得很少有制造商能够仅仅通过临床文献和临床经验数据来明器械满足适用的基本要求。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
此外,MEDDEV 2.7.1*四版还规定了公告机构的角色和职责。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一些主要变化是,公告机构必须为临床评价报告的评估建立所要求的QMS程序,且必须拥有评估临床评价报告所需的专业知识。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公告机构还需要对其评估的所有临床评价案例出具临床评价评估报告(CEAR)。临床评价评估报告(CEAR)可作为设计卷宗或技术文档报告(如有)的一部分。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
总之,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四版将导致更多的临床试验以及可能更大的样本量,相应地,公告机构则需更加严格的审查所有适用的基本要求 (包括那些与可用性相关的基本要求) 是否已满足。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临床评价报告本身也需要更频繁的更新、由更*的评价者来编写和审核、且与器械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更紧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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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V莱茵,TUV南德,***等CE认,全套CE技术文件编订, CE*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编写,欧盟授权代表,欧盟自由销售书,ISO13485:二016,医疗器械单一审核程序(MDSAP)审核、美国FDA注册(含FDA510K申请), FDA QSR820验厂辅导及整改,FDA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QSR820体系辅导/OTC验厂辅导及整改,英国BRC认咨询,BSCI验厂辅导;口罩NELNSON(尼尔森)检测:(EN 14683检测、BFE检测,VFE检测、PFE检测)、手术衣EN13795测试、防护服type5/6 (PPE认咨询(89/686/EC个人防护指令辅导)。
CE临床评价报告
对于公开文献的数据搜集,国内的生产商还有一个常见的错误,即没有预先建立一个搜索的策略,该策略必须囊括所有适用的数据(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而不是选取仅仅是“好的”文献。在*四版的要求中,仅仅获得临床数据是没有用的,还需要“运用”这些数据来明申请产品的临床*性和有效性。“运用”包括:
CE*四版临床(MEDDEV2.7.1Rev4)报告
评价要进行的是现行有效技术(StateoftheArt)的评估
评价分析器械/等同器械的数据,包括:
*的要求(ER1);
风险收益比的要求(ER3);
性能的要求(ER3);
*的可接受度(ER6);
以及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上市后的临床跟踪;
CE*四版临床(MEDDEV2.7.1Rev4)报告
在分析的过程中,*四版更注重引入“统计分析”的方法,包括:
数据评估和加权(*9节和附录6)
数据分析和实符合性(*10节和附录7)
*四版的指导原则还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资质要求以及“利益声明”的要求。资质要求每一个评审人员具有高等*以及5年专业的工作经历(或不具备高等*时,10年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并不单纯的指医学的经历。常见的模式是临床评价由生产商的产品*准备,因为没有人比生产商自己更了解他们的产品,那么对于产品*来说,其工作经历就应当是与改产品研发相关的经历。此外,临床评价报告应当由**临床*进行审核,那么对于临床*来说,就需要有相关的临床工作经历,而且其临床工作经历应该确保其熟悉该产品的临床适用。
CE*四版临床(MEDDEV2.7.1Rev4)报告
按照*四版指导原则的要求,临床评价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概要
(二)临床评价的范围
(三)临床评价的背景:当前的知识,的技术水平
(四)评价的设备
4.1评价的类型
4.2等同性说明
4.3制造商产生和持有的临床数据
4.4来自于文件的临床数据
4.5临床数据的总结和审核
4.6临床数据的分析
(五)结论
(六)下次临床评价的日期
(七)日期和签名
(八)负责临床评价的评价者的资质
(九)参考
临床评价报告还应当确定并论定期更新的频率:
如果有严重风险或者没有良好的建立风险,则至少每年1次
如果没有严重风险并且已经良好地建立了风险,则2-5年一次
当上市后数据显示对现有的临床评价有影响时需要主动更新!
CE*四版临床(MEDDEV2.7.1Rev4)报告
对于生产商的一些建议
1.相比于*三版,*四版给予了更多的指南,生产商应从中*考虑问题力求临床评估文件完整性和科学性。
2.生产商应关注*四版相比与*三版的差异性,使临床评估文件符合法规的要求。
3.生产商除了关注CE相关法规外,也应关注本国和其他拟出口国家的临床评估要求。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CE以及FDA法规当局的沟通利益密切,可以看出药监局的临床评估指南,对于CE的临床评估指南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4.生产商应将临床评估程序纳入质量体系,并应综合考虑拟销售国家的相关临床试验/评估的法规要求。
关于MEDDEV2.7.1Rev4,SUNGO可以协助您:
1、协助建立临床评价程序;
2、建立临床评价方案
3、寻找等同产品,进行等同分析;
4、搜索文献及其他临床数据;
5、临床数据分析;
6、完成临床评价报告。
1.法规背景
2016年6月,欧盟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布了*四版器械临床评价的指导原则(MEDDEV 2.7.1 Rev.4)。和2009年*三版的指导原则相比,直观的变化就是文件的页数从46页变为了65页,更新的版本不仅包含了新的要求,还有对以前要求的进一步细化,扩展和澄清,同时还有一些举例以帮助生产商实施临床评价。
MEDDEV2.7/1从性质上来说是一份指导原则,所以它没有所谓的“生效日期”,由每一个公告机构自行决定*三版的失效日期及*四版的实施日期。目前大多数的公告机构如TUV南德(NB 0123)已经不再接受基于*三版指导原则的临床评价报告;之前按照*三版完成临床评价获得CE书的产品也会在监督审核的时候被要求按照*四版进行补充评价即更新撰写。
此外,该指导原则的发布时间碰巧在2016年6月15日MDR(草稿)文本发布之后,所以指导原则的要求也与新法规的临床评价的要求较为接近。所以该指导原则也可以作为向新法规过渡的一个工具。
2. MEDDEV 2.7.1 Rev4主要**变化
2.1主要变化之一:临床报告更新的频率
按照新版临床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于高风险或者新设备,应每年更新;对于低风险的设备,每2‐5年更新。对于如何确定更新的额频率需要有定义。对于任何风险类别的器械,如果从PMS收集到的信息影响到评价或者结论,CER需要进行更新。
2.2主要变化之二:报告编写人和评价人的资质
按照新版临床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于临床报告的编写人提出了资质要求。包括需要有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学位以及至少五年的专业经历,或者十年的专业工作经历,如果学位不够的话。如果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对其资质进行判定和说明。
2.3 主要变化之三:评价报告需要有明确的可测量的目标
*四版临床评估指南对于临床评估报告的目的有更明确的描述,需要与器械的*性、性能以及风险‐收益平衡进行更加清晰和详细的描述,在指南的*7部分和附件5中有详细的描述。
2.4主要变化之四:确定技术发展水平
*四版临床评估指南对于设备的技术发展水平和处理方式的建立和文件化,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描述。这包括确定设备的*性和性能,以及被宣称的比对器械,行业的基准器械,或者其他的类似器械;需要包括风险和收益的分析。
2.5 主要变化之五: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版临床评估指南非常强调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包括从统计学考虑。这贯穿于整个指南文件规定的阶段,包括影响数据完整性的因素,数据的客观性和权重,文件搜集的方法,数据的评估和权重,数据是否阐述了符合性的分析。
2.6 主要变化之六:比对器械
*四版临床评估指南对于评估器械和比对器械的等效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特别强调对于比对器械的数据的可获得性。需要从临床数据、技术参数、生物性能三个方面逐一比对,确保所有比对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2.7 主要变化之七:比对器械的数据获得
*四版临床评估指南要求公告机构对于企业是否能够获得比对器械的数据进行挑战,这个被认为是法规的一个转折点,这要求制造商需要有一个被允许接触竞争对手的器械数据的协议。
2.8 主要变化之八:什么时候需要临床试验
*四版临床评估指南附件2详细描述了器械的风险以及制造商怎么决定是否具备了充分的临床据。
2.9 主要变化之九:风险‐收益
附件7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对于器械的*性和性能表述;
附件7.2讨论了风险和收益分析,包括对于风险和收益的量的评估,以及总体评价。交付后的数据价值,以及可能会影响统计有效性行的因素等。
2.10 主要变化之十:售后监督和售后临床跟踪
*四版指南强调了临床评估、售后监督和售后临床评估的关系。
附录12强调了公告 机构需要确认PMCF被很好的策划了,以及依据所收到的数据来描述其满足CER。
临床评价报告的内容
• 1/ 器械的性能测试报告;
• 2/ 器械的依据协调标准进行的测试报告;
• 3/ 器械PMS数据;
• 4/ 器械的PMCF的数据;
• 5/ 文献资料中搜集到的器械*和性能的数据;
• 6/ 比对器械的数据。
• 器械的比对数据不一定是必须的,如果没有比对器械,那么在文献资料搜集的部分需要
提供更多更详细的数据资料来明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