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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所提交资料项目应齐全,并符合备案资料形式要求;
九、 证明性文件应在有效期内;
十、备案人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规格型号应与境外证明文件一致;
十一、*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中的委托、承诺内容,应与备案内容一致;
十二、申报资料应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文件应同时提供原文;
十三、 如无特别说明,原文资料均应为原件,并由备案人签章,中文文本由代理人签章;
十四、如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应向CFDA提交(变化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文件),并提出变更。
申报资料清单
一、I类医疗器械备案申请表
二、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三、产品技术要求
四、产品检验报告
五、临床评价资料
六、生产制造信息
七、产品说明书及较小销售单元的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八、证明性文件
九、符合性声明
上海沙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一、提供备案流程及技术指导;
二、提供备案申请资料范本;
三、主导编写相关申请资料、产品技术要求等文件;
四、指导准备相关原产证明;
五、审核申报资料、指导修订,并向CFDA递交;
六、文件有偿翻译。
美国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QSR820 --又称21CFR820,是美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法规的英文缩写,因其位于美国联邦法规(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第21卷第820部分,故名;
--QSR820是美国(人用)医疗器械制造商以及拟将产品销往美国的外国(人用)医疗器械制造商必须遵守的质量管理体系法规,是多数医疗器械在美国上市之前必须遵守、上市之后随时可能抽查的基本要求,这种抽查即通常所说的FDA医疗器械QSR820验厂
--符合性检查:无论谁(FDA,或第三方机构)对工厂实施检查,都只是一个(针对相关法规的)符合性检查,不颁发任何证,不属于认证活动。
谁应该遵守QSR820?
21QSR820.1规定:所有在美国和波多黎哥境内的,或有产品出口到美国和波多黎哥境内的医疗器械企业,必须按QSR820的要求建立质量体系,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满足QSR中与本企业制造活动相关的条款。
QSR820不适用
--不适用于医疗器械零件生产商,但鼓励这类企业以QSR820中适用的条款为指导;
--不适用于人血和血制品生产商,这类企业应遵循21CFR606的规定。
谁负责验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