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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欧盟医疗器械新法规MDR (REGULATION EU 2017/745) 颁布,新的法规将替代原有的医疗器械指令 (MDD 93/42/EEC) 和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指令 (AIMDD 90/385/EEC) 。
此次新法规的重大变更,在欧盟医疗器械历史上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对产品*和性能评估相关文件的审核将更加严格,包括临床评价和上市后的临床跟踪,要求供应链产品有更好的可追溯性,强化对技术文件的审查,新法规将更加严格、要求更强、监管更多,如何才能满足新法规的要求,已成为中国制造商面对的巨大挑战。
从2020年5月开始公告机构不能按照MDD颁发CE书,目前I*及以上风险等级产品认机构已不再受理MDD指令的认申请。
因为是升级,从指令升级为法规,所以欧盟成员国都会对认过程和结果进行更加严格的控制。
MDR的主要变化目录:
1.强化制造商的责任:*合规负责人/持续更新技术文件/财务**。
1)咨询应确保指导企业确定合适的人选,协助确定合规负责人的职责。
2)同时要确保合规负责人有相应的能力、资质和经验来承担相应的职责。
3)履行职责需要提供据表明。
2.更严格的上市前评审:部分产品的分类变高/加强对临床据的要求/对特定高风险器械将采用上市前审查机制,由欧盟级别的*组参与,进行更严格的事先评估。
1)所有的医疗器械都需要依据新的MDR法规重新判定分类。有可能是:
器械分类变化
分类规则变化
依据法规的变化
2)所有的医疗器械都需要依据新的MDR法规重新进行基本要求检查,形成基本要求检查表。
3)技术文件的结构需要进行调整,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是:产品技术文件和上市后技术文件。
注:特别关注:
设计信息需要纳入技术文件;
风险分析关注风险和收益的比较;
临床前评价包括所有的欧盟协调标准的检测带来的符合性据;
临床评价需要按照Rev 4;
上市后需要系统的方法进行策划。
4)关注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原属于Class I的器械,按照新法规变成了Class I*类器械。
3.适用范围扩大:非医疗用途,但其功能和风险特征与医疗器械相似的器械将同样纳入MDR 的管理范围。
4.提高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使用一器械标识(UDI)系统识别和追踪器械/患者将收到具有所有基本信息的植入卡/将建立包含器械认信息和临床研究、警戒和上市后监测信息的修订后的可公开访问的EUDAMED 数据库。
5.加强警戒和市场监管:一旦器械可以在市场上使用,制造商将必须收集有关其性能的数据,欧盟国家将在市场监管领域进行更密切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