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特性1
高度4
质量2
宽度5
密度3
新标准对删减的规定
在新标准的1.2"应用"中,对删减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本标准的所有要求是针对提供器械的组织。"
"如果法规要求允许对设计和开发控制进行删减,则可以在质量管理体系中进行合理的删减。组织有责任确保在符合
本标准的声明中反映出对设计和开发控制的删减。"
"本标准第7章中的任何要求,如果因质量管理体系所涉及的器械的特点而不适用时,组织不需要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包含这样的要求。对于本标准中所要求的适用于器械的过程,但未在组织内实施,则组织应对这些过程负责并在其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说明。"后者指的是外程。
保持有效性
新标准将ISO 9001标准中的"持续改进"改为"保持其有效性"。
当前,法规的目标是质量管理系的有效性。因此,新标准 4.1"总要求"要求"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保持其有效性",而不是"持续改进其有效性"。"5.1"管理承诺"要求组织的"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而不是为"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强调法规要求
如,新标准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要求,"管理者应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而不是"管理者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
又如,新标准8.2.1的标题为"反馈",而不是"顾客满意"。这是因为顾客满意不适合作为器械行业的法规目标。
这种修改与新标准促进全世界管理体系法规的协调目标是一致的。
欧盟自由销售(Certificate of Free Sale)指的是欧盟的主管当局出具的企业产品可以在特定区域自由销售的文件,简称为CFS。
MHRA颁发的自由销售证书,能企业生产的产品满足欧盟的法规要求,可以在欧盟市场自由销售。但通常欧盟不会要求企业出具CFS,只需CE证书,即可完成清关。
欧盟成员国以外的一些,比如埃及、巴西、阿根廷、印度尼西亚、委内瑞拉等会要求企业出示CFS证书。
目前欧洲所有的CFS 只给位于其境内的公司颁发,这些公司可以是制造商、欧盟代表、 贴牌厂商。因此中国的企业要申请CFS证书,只能是通过其欧盟授权代表来完成。
过渡期安排
目前根据讨论的要求, 2003版的ISO13485将在新标准发布后3年失效,建议在2016版2年内完成过渡期,2018年以后企业不再运行2003版的要求。具体的过渡安排见下表:
5与QSR820主要差异
一. 标准与法规在目的差异
ISO13485是个协调很多法规要求的自愿采纳的标准,结构上服从标准构建的原则要求,属于流程模式为基础,而QSR820属于美国器械(成品器械)的法规要求,属于规定的原则模式为基础。所以在理解ISO13485的时候以要求为核心,理解QSR的时候以规定原则为中心。故此, ISO13485 新版的对象是器械及相关邻域,而QSR820针对的是功能价值导向的“成品器械”为主,ISO13485是以删减和适用为范围之理由, QSR820是以职责为基础和合规为范围之理由也很*理解了。
二. 标准与法规在内容上的差异
根据ISO 13485新版和QSR820的起草和修订历史来看他们的主要区别。具体的内容区别大致如下(限于篇幅,只能浅显列示):
1)定义差别
ISO13485的术语与定义部分,管理的通用部分借用ISO9001的术语和定义, 而QSR820的定义借用的是法案的术语,这样要准确理解每个术语需要溯源,否则存在不明白的地方,比如记录的定义不一样,QSR的记录定义要溯源到法案,这里不一一列举。
警告信应对&RED LIST REMOVAL
FDA进行QSR820审核时,有可能会对企业开具483(书面不符合);当情况更严重的时候,会出具警告信或者列入RED LIST。警告信需要进行积应对,否则会导致所有出口到美国的货物被海关自动扣留。SUNGO可以提供警告信应对和RED LIST 移除方案服务。
新版标准明确了:
➢供方评价准则的4个方面:供方提品能力、供方绩效、供方产品对器械质量影响、与器械风险相适应;
➢应对满足采购产品要求的绩效进行监测,并作为供方再评价输入内容;
➢对未满足采购要求的供方的处置应与采购产品有关的风险相适应并要符合法规要求。而且,增加了在采购信息条款中的“产品规范”、“适用时要形成书面协议”的要求,以及增加了在采购产品验证时,组织在发现采购产品的任何更改时要采取措施及验证活动范围的要求。
7、新增投诉处置条款
新版标准明确了对适用法规要求的投诉处置应形成程序文件,并要求保留投诉处置记录。“投诉处置”成为质量管理体系“监视和测量”过程重要的组成部分,进一步强调了投诉处置的重要性。
8、增加了向机构报告和与机构沟通的要求
新版标准中5.6.2 管理评审输入规定包含“给机构的报告”内容,7.2.3 中规定“组织应按照适用的法规要求与机构沟通”,在8.2.2d) 中规定“确定是否向适当的机构报告信息”, 8.2.3 “向机构报告”。这些要求有利于法规的贯彻落实。
9、加强了上市后监督的要求
新版标准进一步明确上市后监督要求,增加了术语“上市后监督”,阐述上市后监督是指“收集和分析从已经上市的器械获得经验的系统过程”,新版标准在8.2.1 反馈、8.2.2 抱怨处理、8.2.3 向机构报告,8.3.3 交付之后发现不合格品的响应措施及8.5 改进,均体现了上市后监督规定要求。
以上对新版标准的特点、主要变化进行初步总结。新版标准顺应产业发展情况、体现了器械使用者、部门、社会等的关切和期望,必将推动器械质量管理迈向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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