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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R新法规变化
1)扩大了应用范围
2)提出了新的概念和器械的定义
3)细化了医疗器械的分类
4)完善了器械的通用*和性能要求
5)加强对技术文件的要求
6)加强器械上市后的监管
7)完善临床评价相关要求
事故对于患者意味着伤害,对于企业的生存也具有巨大的破坏力。因此,临床评估的设计和临床数据的收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制造商不清楚什么是欧盟法规所要求的临床评估,什么样的临床数据能满足欧盟的法规要求。
欧盟第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指南主要变化
a)临床报告更新的频率
b)报告编写人和评价人的资质
c)评价报告需要有明确的可测量的目标
d)确定技术发展水平
e)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f)比对器械
g)比对器械的数据获得
h)什么时候需要临床试验
i)风险-收益
j)售后监督和售后临床跟踪
8)提出Eudamed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
9)提出器械的可追溯性(UDI)
10)对NB提出严格的要求
SUNGO 公司从2017年年初开展临床评估业务以来,为国内近两百家医疗器械企业提供了临床评估报告编撰服务,其中包括很多国内**的大型医疗器械企业。第四版欧盟临床评估指南的发布,的确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此文对主要变化进行了梳理。
主要变化之一:临床报告更新的频率
按照新版临床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于高风险或者新设备,应每年更新;对于低风险的设备,每2-5年更新。对于如何确定更新的额频率需要有定义。对于任何风险类别的器械,如果从PMS收集到的信息影响到评价或者结论,CER需要进行更新。
主要变化之二:报告编写人和评价人的资质
按照新版临床报告指南的要求,对于临床报告的编写人提出了资质要求。包括需要有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学位以及至少五年的专业经历,或者十年的专业工作经历,如果学位不够的话。如果不能满足要求,需要对其资质进行判定和说明。
主要变化之三:评价报告需要有明确的可测量的目标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对于临床评估报告的目的有更明确的描述,需要与器械的*性、性能以及风险-收益平衡进行更加清晰和详细的描述,在指南的第7部分和附件5中有详细的描述。
主要变化之四:确定技术发展水平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对于设备的技术发展水平和处理方式的建立和文件化,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描述。这包括确定设备的*性和性能,以及被宣称的比对器械,行业的基准器械,或者其他的类似器械;需要包括风险和收益的分析。
主要变化之五: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非常强调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包括从统计学考虑。这贯穿于整个指南文件规定的阶段,包括影响数据完整性的因素,数据的客观性和权重,文件搜集的方法,数据的评估和权重,数据是否阐述了符合性的分析。
主要变化之六:比对器械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对于评估器械和比对器械的等效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特别强调对于比对器械的数据的可获得性。需要从临床数据、技术参数、生物性能三个方面逐一比对,确保所有比对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主要变化之七:比对器械的数据获得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要求公告机构对于企业是否能够获得比对器械的数据进行挑战,这个被认为是法规的一个转折点,这要求制造商需要有一个被允许接触竞争对手的器械数据的协议。
主要变化之八:什么时候需要临床试验
第四版临床评估指南附件2详细描述了器械的风险以及制造商怎么决定是否具备了充分的临床证据。
主要变化之九:风险-收益
附件7提供了详细的指南,对于器械的*性和性能表述;
附件7.2 讨论了风险和收益分析,包括对于风险和收益的量的评估,以及总体评价。交付后的数据价值,以及可能会影响统计有效性行的因素等。
主要变化之十:售后监督和售后临床跟踪
第四版指南强调了临床评估、售后监督和售后临床评估的关系。附录12强调了公告机构需要确认PMCF被很好的策划了,以及依据所收到的数据来描述其满足CER。
按照MDR法规要求。关键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EN ISO13485:2016
? 产品的型式试验 TYPE TESTING
? 产品的技术文件 TECHNICAL CONSTRUCTION FILES
要满足这些要求,通常需要专业咨询机构和专业咨询师的协助。本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咨询师队伍可以为贵司提供这些服务,包括:
? 协助贵司建立/升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将MDR法规的内容整合进去
? 协助贵司确定产品的欧盟协调标准,确认检测实验室的资质,样品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整改的研讨
? 按照MDR要求协助贵司准备技术文件,包括风险分析报告,临床评估资料,基本要求检查表等
? 协助贵司按照欧盟的要求修订说明书和标签,使其满足出口的要求。
? 当公告机构现场审核或者文件审核开具不符合时,我们提供整改指导服务,确*整改验证。
项目背景()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17 年4 月5 日签发的关于医疗器械第2017/745 号法规, 修订了第2001/83/EC 号指令,第178/2002 号(EU)法规和第1223/2009 号(EU)法规,并废除了理事会第90/385/EEC 号和第93/42/EEC 号指令.
MDR实施之后,在三年过渡期内仍然可以按照MDD和AIMDD申请CE证书并保持证书的有效性。依据Article 120 clause2 的规定,过渡期内NB签发的CE证书继续有效。至2020年5月26日,MDR法规将*强制实施。至2022年5月26日IVDR法规将*强制实施。至2014年,MDD/ AIMD证书全部失效。
MDR新法规变化
1)扩大了应用范围
2)提出了新的概念和器械的定义
3)细化了医疗器械的分类
4)完善了器械的通用*和性能要求
5)加强对技术文件的要求
6)加强器械上市后的监管
7)完善临床评价相关要求
事故对于患者意味着伤害,对于企业的生存也具有巨大的破坏力。因此,临床评估的设计和临床数据的收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制造商不清楚什么是欧盟法规所要求的临床评估,什么样的临床数据能满足欧盟的法规要求。
欧盟第四版临床评价(MEDDEV 2.7.1 Rev 4)指南主要变化
a)临床报告更新的频率
b)报告编写人和评价人的资质
c)评价报告需要有明确的可测量的目标
d)确定技术发展水平
e)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f)比对器械
g)比对器械的数据获得
h)什么时候需要临床试验
i)风险-收益
j)售后监督和售后临床跟踪
8)提出Eudamed数据库的建立和使用
9)提出器械的可追溯性(UDI)
10)对NB提出严格的要求